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52.5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903.1686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903.1686万股[13] 股东信息 - 杨文瑜认购股份4702.90万股,持股比例76.47%;杨美芹认购964.32万股,持股比例15.68%;杨惠静认购482.78万股,持股比例7.85%[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收购,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监高违规行为请求诉讼[26]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财务资助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8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9] - 董事会审批交易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92] - 董事会审批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92] - 董事会审批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92] - 董事会审批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92] - 董事会审批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9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相关人员[95] 监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1日发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4] - 监事会决议需半数监事通过[124]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2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前,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8] -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9] - 公司出现合并报表或母公司当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30] - 满足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1] - 无特殊情况,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20%[13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32]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9]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9]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5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0]
保立佳(301037)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