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688251) -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SH:688251)2025-05-16 12:04

公司上市与股本结构 -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5.7116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84.6810万元,股份总数为8,684.6810万股[7][15] - 发起人姚志坚持股11,888,370股,持股比例26.67%[15] - 发起人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股7,191,990股,持股比例16.14%[1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2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7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报[10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8]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9]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