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002824)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会议安排 -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7] - 2025年4月25日公司刊登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7] - 2025年5月16日现场会议在广东和胜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8]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1,620,0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7.9047%[10]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0,671,8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7.5650%[11]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1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1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397%[11] 议案审议 - 股东会审议12项议案,与通知所列审议事项一致[14][15][18] - 多项议案同意比例超99%,如《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61,569,935股,占比99.9690%[16] - 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同意161,563,735股,占比99.9652%[40] 表决结果 - 本次股东会表决不涉及回避情况[39][41] - 主持人、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异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通过[41] - 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召集和召开程序等均符合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