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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龙(0030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楚天龙楚天龙(SZ:003040)2025-05-16 11:4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未反馈或不同意,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6]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未反馈或不同意,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会议变更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等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3]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28] - 公告等需在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28]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0]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