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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301150) -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中一科技中一科技(SZ:301150)2025-05-15 11:32

募集资金使用规定 - 募集资金严格用于承诺项目,变更需股东会批准并披露[2] - 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一个月内重签并公告[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项目论证要求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 - 节余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3]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距到账不超6个月[13]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到期归还2日内公告[15][16] 资金使用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收到审计报告2日内报告并公告[22]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12个月内累计不超30%[28][29] - 闲置超募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十二个月[28]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须股东会审议[31] 报告与检查 - 注册会计师对专项报告合理保证并提出鉴证结论[23] - 保荐机构至少半年现场检查一次资金存放和使用[23] - 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4] - 当年有资金使用,董事会需出具年度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23] 变更审批 - 募集资金变更需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关联方回避表决[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