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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600392) - 盛和资源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盛和资源盛和资源(SH:600392)2025-05-14 11: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0]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5]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5]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5]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18]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5]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7]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17] 权益保护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21] 决议撤销 - 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1] 争议处理 - 董事会等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执行股东会决议[21] 章程制定修改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23] 信息披露 - 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指定报刊和上交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23] 数字含义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3] 规则生效废止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月修订版本)废止[23] 规则执行 - 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悖时按其执行[23] 规则修改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拟定草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