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7月5日变更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701012581E[7] - 公司住所变更为成都市双流区怡腾路399号,邮政编码610000[7]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22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5,282.657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5,282.657万股[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0] 股东与股权交易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1] - 股东对股东会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部门诉讼[1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3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2]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55] - 出现规定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5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8] 交易与担保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4]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的1/2以上同意,并经公司1/2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4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9] - 公司作出分立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5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51]
盛和资源(600392) -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