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600251) -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章程修订 - 2025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内容,包括调整委员会名称、人员设置、新增章节等[2]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等[8] 决策审批 - 股东大会需审议批准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等多项重大事项[13] - 董事会审议批准拟与关联法人发生300 - 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的关联交易等事项[24]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5][16] 董事选举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职工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0]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7]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38]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