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4]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披露[26]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所有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并按出资比例确定股权比例,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按类别合理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应按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7]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不支付对价等9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本制度履行相关审议和披露义务[21] - 公司可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属特定情形的关联交易豁免、暂缓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26] 表决回避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部分股东应回避表决[19]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应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28]
坤彩科技(60382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