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7人,代表36307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145%[7] - 现场投票股东4人,代表33562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250%[7] - 网络投票股东43人,代表2744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95%[7] -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43人,代表2744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95%[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3627325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3%[9]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3627325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3%[12]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627325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3%[16]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3627375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19]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3627225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6%[23]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627305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8%[26]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同意270874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84%[3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6270750股,占99.8994%[33] - 《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08247股,占98.6702%[3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6272750股,占99.9049%[3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10247股,占98.7430%[37] -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6273750股,占99.9077%[39] -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11247股,占98.7794%[40] 其他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孙冬松、陈宇[42]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均合法有效[42] - 备查文件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43]
鸿铭股份(301105)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