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5月)
通达动力通达动力(SZ:002576)2025-05-12 10:31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20]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25]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14]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7] - 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且超完成期限,需重新论证[17] 协议与报告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 总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3]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14] 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需归还,预计无法按期归还应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22]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需为保本型且不影响投资计划[23] 审议与检查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达10%需股东会审议[3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4] - 独立董事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36] 其他规定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内容[18] -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内容[23] - 《管理办法》“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8] - 《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38] - 《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管理办法》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