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锋(3001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先锋新材先锋新材(SZ:300163)2025-05-09 11:18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委员共三名,独立董事委员应过半数[4]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1/2以上选举产生[4]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审计委员会会议安排 - 每半年至少对相关事项进行一次检查[13]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且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1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5]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会议应有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1]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依程序采取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8] - 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31]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选项为同意、反对、弃权[34] 其他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7][2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31] - 审计委员会意见未被采纳,公司应披露该事项并说明理由[3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