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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锋(300163) -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先锋新材先锋新材(SZ:300163)2025-05-09 11:18

子公司定义及人员安排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独资设立且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公司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6] - 公司推荐的监事原则上应占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7] 会议管理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会议通知和议题应在10日前发送[9] - 子公司重大会议纪要应在2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证券部并备案[9] 人员管理 - 公司推荐或委派人员应于每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1] - 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公司有权提请子公司更换相关人员[11] 交易管理 - 子公司重大交易(除担保外)达到一定标准需经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董事会审议,公司派出董事按公司意见表决[15][17] - 子公司重大交易(除担保外)未达标准,交易决议形成后1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及决议报公司证券部备案[17] - 子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等衍生产品投资,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17]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18] 财务与资金管理 - 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规定,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18] - 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等,会计报表接受公司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20] - 未经公司书面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确需担保应上报公司财务部履行审批程序[20] - 子公司筹资活动原则上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安排,筹资方案经公司主管财务副总审核后按子公司章程规定审批[20] - 子公司应按规定及时上缴收益,未及时上缴公司有权采取冻结薪酬等措施[21]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审计内容包括制度执行、经营业绩等情况[22]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做好接受审计准备,相关人员需全力配合[23] - 子公司董事、高管调离子公司时公司有权要求进行离任审计[23] - 经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后,子公司应认真执行[23] 反舞弊与考核 - 子公司应建立、完善反舞弊机制,负责人为反舞弊第一责任人[23] - 公司将各子公司纳入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范畴[25] - 公司对其派出人员可进行考核奖惩[27] - 子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考核奖惩、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27] - 子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董事、监事、高管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27] - 子公司董监高不履行责任义务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处分,当事人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2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