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4月18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1] - 2025年5月6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11] - 2025年5月6日会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2] 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5月6日[17] - 向15名对象授予142.60万股,价格4.69元/股[18] 授予条件 - 公司财报不能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不当认定[15] 法律相关 - 国浩律师出具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法律意见书[21] - 意见书2025年出具,正本三份无副本[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