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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电子(688511) - 公司章程
天微电子天微电子(SH:688511)2025-04-29 16: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282.9142万元[10]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等多项业务[1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2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282.9142万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巨万里认购33832590股,持股比例56.3876%[22] - 发起人张超认购4849110股,持股比例8.0818%[22] - 发起人吴兆方认购4411615股,持股比例7.3527%[22] - 发起人巨万珍认购4375151股,持股比例7.2919%[22] - 收购方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时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17] 股份回购与转让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等情形下可回购股份[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得超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3名独立董事,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5]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2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161] - 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现金分红优先[165]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6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6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