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电子(68851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0]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 续聘与改聘 - 续聘需评价,否定则改聘[13][14] - 特定情况应改聘[15] - 审核改聘提案应了解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8]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 每年披露履职及监督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16] 选聘时间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17] 特殊情形处理 - 审计委员会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19] - 严重情形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 发现选聘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9] 责任追究 - 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20] - 股东会决议解聘,损失相关人员承担,严重处分[20] 信息安全 - 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审查[20]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规执行[22] - 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