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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信仪器(6886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禾信仪器禾信仪器(SH:688622)2025-04-29 14: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4] 召开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0]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9][10] 持股比例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其持股不得低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2]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符合规定的股东自提出临时提案至会议决议公告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15] 会议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8]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2]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38] 董事提名 - 非职工代表非独立董事由上一届董事会及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36] 投票规则 - 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累计票数不得超有效投票权总数[39] 董事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应选人数,过半数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再选[40] 表决意见 - 股东对提案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等视为弃权[4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7]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会后六个月内实施方案[49]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修订及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