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 - 无重大投资等且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沛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 - 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 重大投资界定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的50%以上(市值是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13]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14] 政策调整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18]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其他规定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2]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22] - 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现金分配预案的公司,需说明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用途和计划[23]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说明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透明[23]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现金红利[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及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禾信仪器(68862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