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4年11月)
会议召集 - 董事会应在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需提前15日发出[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可转债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11] - 董事会未履职,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持有人有权公告发通知[12] - 会议由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10] 会议相关时间 - 因不可抗力变更内容,召集人需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13] - 债权登记日在会议召开前10日至3日之间[14] - 临时提案人不迟于会前10日提交提案,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授权委托书在会前24小时送交召集人[20] 会议权限与规则 - 会议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偿债等重大事项作决议[7] - 召集人开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16] -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关联方无表决权[19] - 每100元面值债券有一票表决权[27] - 会议逐项审议表决,不得对未公告事项表决[27] - 表决票只能投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等计为废票[27] - 决议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持有人同意有效[28] - 决议表决通过生效,需批准的经批准后生效[30] 其他 - 债券持有人可要求偿付本息、转股、行使回售权等[5] - 持有人需遵守债券条款、缴纳资金、遵守决议等[6]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32] - 异常会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报告[34] - 董事会执行会议决议并督促落实[34] - 规则变更需公司同意且会议决议通过[35] - 规则公告在深交所网站及/或公司指定媒体[36] - 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37] - 争议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35]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可转债发行日生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