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64,122,864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6] 人员任职与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议案[2]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因部分情形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无实质影响的除外[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高人员、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执行职务违法违规致公司损失的,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向法院诉讼;董高人员、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的,股东可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起诉[9][10] 担保与资产交易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6]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7]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7] 董事任职与职责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9]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9]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等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35]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多数选举产生[35]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35][36]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37]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3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8]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CEO)1名、总经理1名,可设副总经理1 - 5名[52] - 公司应自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聘任合同[52]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53]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3]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5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3]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7]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7] - 公司分立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分立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57] 其他定义与规定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股东[62]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3] - 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有理由认为系一致行动人的,推定为一致行动人[64]
大众交通(600611)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