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与回购 -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100,438.30万元[2] - 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回购7355600股,占总股本0.69%,成交20008301元[23] - 2024年12月误将4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非募投项目,12.61万元已用自有汇票支付但未到期票据用募集资金提前置换,后已纠正并转回[49] - 2025年3月2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两光伏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 担保与资助 - 2022年3月为浙江盈联4,500万元以内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8月1日担保责任履行完毕[11][17] - 2022年9月鑫乐诚未履行协议,公司担保责任未实际发生[17] - 2022年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累计50848.06万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披露净资产的21.78%、17.01%[26] 监管与处罚 - 2022 - 2023年深交所、北京证监局多次对公司及实控人发监管函、出具警示函[12][14][16] - 2023年12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5] - 2024年12月公司被罚款400万元,刘泽刚被罚款300万元,韦强被罚款150万元,张晓屹被罚款100万元[25][29] - 2024年营业外支出计入处罚金额400万元[35] 资金划转与交易 - 2023年11月30日实科电力等公司将91010.43万元预付款余额划转至天津茂联[32] - 2023年11 - 12月天津新能向天津茂联支付23500万元,向宁波源纵支付24960.49万元[33] - 2024年1 - 7月天津新能向天津茂联及其子公司支付14100万元,8月自天津茂联收回200万元[33] 审计报告 - 2023年公司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1] - 2023年公司存在1项非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31] - 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36] 其他事项 - 2021 - 2024年各年年报分别于2022、2023、2024、2025年4月27日或29日披露[7] - 2021年杨冬梅误卖公司股票10,710股,成交金额5.75万元,占总股本0.0013%[38] - 2021年张仁增误买100股公司股票,同日卖出1,691,032股,占总股本0.16%,短线交易收益30元上交公司[39][40] - 2021 - 2022年张晓屹多减持7,600股,减持金额61,408元[40] - 2022年5月公司17笔、合计余额295万元商业承兑汇票逾期,7月已全部兑付[42]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茂联部分担保贷款出现逾期[37] - 2022年度及2023年度业绩因多种因素大幅下降[44] - 公司对保荐工作给予积极配合,能及时沟通并提供文件[45] -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按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配合工作[46] - 截至2024年末,刑事案件处于侦查阶段,仲裁反请求申请已受理未裁决[34] - 截至2024年末,华环利达、永泰君安与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无债权、债务关系[34]
合纵科技(300477)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