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6]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6]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7]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遭受单次损失100万元以上属于重大风险事项[9] -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金额达500万元以上属于重大风险事项[9]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预报[13] - 重大信息报告应在知悉后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4]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履行程序并公开[14] 信息管理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15]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应及时报送资料[1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证券部备案[16]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重大信息报告工作[16] - 董事等人员对未公开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6] - 董事会秘书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17]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17]
神雾节能(0008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