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5月18日获批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997,470,888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000万股,每股金额1元[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997,470,888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6]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29] - 公司董监高及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诉讼[3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担责,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4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4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4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强令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保[4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4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高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与董高承担连带责任[45]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2]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81]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2] 董事相关规定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0] - 公司设置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9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93]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94]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仍然有效[94] -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95]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四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9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08]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两日前,特殊情况不受此限[10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06] 利润分配与实施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5]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7]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4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2]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4] - 公司合并需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5] - 公司分立需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在股东会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8] 其他规定 - 章程修改事项需报主管机关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190] - 董事会依照股东会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91] - 章程修改事项属于应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192]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93] - 董事会可制定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抵触[193] - 不同版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工商登记机关最近核准的中文版为准[193] - 本章程中“以上”“以内”含本数,“以外”等不含本数[194]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5] -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7]
山子高科(000981) - 山子高科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