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高科(0009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6] - 定期会议提案提前十日提交,会议提前十日通知[5][7] - 临时会议提前二日通知,特殊情况不限[7] 会议变更与出席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全体认可[9]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或其委托董事出席[1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建议撤换[13] 委托与主持 - 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不委托关联董事[14] - 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4] -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不能履职依次由副董事长等主持[15] 表决与决议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或视频等方式[19]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从规定[19] - 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22]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做记录,专人负责,参会人员签名,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24] - 与会董事确认记录,不同意见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25]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25] 规则制定与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27]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