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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股份(002205)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国统股份国统股份(SZ:002205)2025-04-28 18:14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国统股份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3] 内审组织架构 - 国统股份设立独立内审部门,董事长是内审工作第一责任人[5][7] - 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内部审计基本制度、计划、报告等[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制度制定,审核年度审计计划等[6] - 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内审工作第一责任人,可决定是否设内审部门[12] 内审工作权限 - 上级内审部门可授权下级审计,但特定事项不得授权[14] - 公司保障内审部门履行职责的权限,如要求报送资料等[17] 内审工作流程 - 内审部门构建审计约束和监控体系,编制年度计划[9] - 对所属子公司每三年至少轮审一次[25] - 审计组实施审计前五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可直接审计[27] - 被审计单位应在接到审计报告五日内送交书面意见,逾期视同无异议[30] - 内部审计报告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阅,董事长审批签发,重要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研究、董事会审议批准[29] -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十五日内上报整改工作方案[38] 评价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形成决议[32][34]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31] 档案管理 - 内审部门配备兼职档案工作人员收集档案,审计项目归档由审计组组长负责[40] - 内部审计档案按结论、证明、立项、备查类文件分类管理,董事会决议等归入相关档案[42] - 内部审计档案保管、借阅、销毁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程序进行[42] 奖惩措施 - 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或不配合审计工作,内审部门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严重时提处理建议[44] - 被审计单位未完成整改且原因不充分或未及时报告结果,内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通报批评,严重时约谈负责人[44] - 被审计单位拒不整改等情况纳入年度业绩考核并通报批评,严重时内审部门提处分建议[44] - 内审部门及人员未依规审计等情形,公司处理责任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44] - 内审人员履职受打击报复,公司保护并处理责任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4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原《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废止[47] - 本制度修正权属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