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顾地科技(00269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顾地科技顾地科技(SZ:002694)2025-04-28 18:13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7]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7] - 公司应及时履行重大事件首次披露义务[19] 业绩预告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3] 异常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5]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子公司及股东信息披露 - 控股和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21]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应告知并配合披露[22]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告知并配合披露[23] 股份变动与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2日内报告并公告[32] - 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相关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32] - 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相关人员不得买卖[32] - 重大事项披露后2日内相关人员不得买卖[32] 关联方认定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37] - 特定情形法人为关联法人[37] - 关联自然人包括多种情况[39] 制度相关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4] - 及时披露指两个交易日内[36]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4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