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6036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依据多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4]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4][5][6][7] - 投资者关系工作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8] 沟通与管理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多方面[9] -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职责与人员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承办[17] - 投资者关系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9]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20] 档案与报备 - 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完成档案工作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三年[28] 活动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等特定时间,公司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32] 接待与沟通 - 公司确定每月15日和25日为投资者来访定期接待日(遇节假日顺延)[33] - 公司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情况[33][35]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36] - 接待完毕后,证券部索要预发稿件,董事会秘书复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37]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8]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39]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