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9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壹元[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4][5] - 股东有权在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时,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4][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6]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7]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垫支费用或代为承担支出[7] - 控股股东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8] - 控股股东转让公司股份应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和承诺[8]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有权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报酬[8]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8]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8]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53][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57][18] - 董事会决议表决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方式时,公司应保存相应资料10年[59][1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3][17] -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55][17] - 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应明确,涉及公司重大利益事项由董事会集体决策[56][18]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63][65]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5] - 调整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7] 公司运营与公告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63]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63]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76] - 公司合并应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76]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2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22]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条款序号、内容及章节变更,新增“第五章 第三节 独立董事”和“第五章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删除“第七章 监事会”章节等[24] - 《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26] - 对多项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6][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综合原《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内容并删除监事相关内容,原制度废止[27]
快克智能(603203) - 快克智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部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