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医疗(688314) -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康拓医疗康拓医疗(SH:688314)2025-04-28 15:1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4]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24]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 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21] - 证券交易所可对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7] - 中国证监会可责令违规公司或责任人限期改正[27]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