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医疗(688314) -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薪酬委员会主席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6] 职权行使与暂停 - 薪酬委员会因委员原因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9] 董事会决策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9] 会议相关 - 薪酬委员会定期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业绩考评[19] - 薪酬委员会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21]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4] - 薪酬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薪酬委员会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16] - 授权委托书应至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28] - 薪酬委员会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1][23] -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31] - 薪酬委员会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决议时为签字方式[18][19] - 薪酬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30] - 薪酬委员会会议对所议事项集中审议、依次表决[34] 委员权利与义务 - 薪酬委员会委员可在闭会期间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情况[27] - 薪酬委员会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27] - 薪酬委员会委员可向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27] - 薪酬委员会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7] 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