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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拓医疗(688314) -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康拓医疗康拓医疗(SH:688314)2025-04-28 15:13

募集资金协议与存储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1] - 超投资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11] 资金置换与使用 - 自筹预先投入可在6个月内置换[12] - 闲置资金投资产品需安全高、流动性好[12]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 每12个月累计用超募永久补流或还贷不超30%[14] - 超募用于永久补流或还贷需经董、股东会审议[15] - 单次用超募5000万且超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6] 公告要求 - 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事项[12][14][15] - 募投仅变更地点,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出具报告并公告[22][23]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3] - 二分之一以上独董可聘会计师,董事会公告结果[25] - 保荐或财务顾问每半年度现场调查一次[25] - 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 董事会在报告中披露保荐核查和会计师鉴证结论[26] 其他 - 节余资金低于1000万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