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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紫光股份紫光股份(SZ:000938)2025-04-28 14:5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9年8月25日获批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6,007.9874万元[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60,079,87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的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限制[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及离职后股份转让限制[27]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7]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因特定情况请求诉讼[35] - 股东滥用权利的赔偿及责任承担[4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限制及责任[39][44][45] - 不同金额关联交易、重大资产买卖、担保等事项需股东会批准[42][44] - 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68][70] - 不同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或特别决议通过[68][69][7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7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0] -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79]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90] - 董事会会议召开、决议通过等相关规定[93][9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5]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130]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支出情况下现金分红比例[131] - 公司完成股利派发须在股东会决议或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137] 公司合并、减资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0]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清算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相关规定[150][151][156] - 持有公司全部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在公司经营困难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5] - 公司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5] 其他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第5日为送达日期[137] - 控股股东定义[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