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0009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职权行使 - 人数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6]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5] - 定期会议提前七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时经全体委员同意可不受限[15] 会议要求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回避规定 - 讨论事项涉及委员及其直系亲属时,该委员应回避[24]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致无法形成决议时,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4] 决议与记录 - 根据表决结果形成决议,委员签字担责,书面报送董事会[26]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委员和记录人签名,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6] - 记录应包含决议事项表决方式和结果[2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内容[27]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7]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29]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1] - 会议记录包括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