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茂化实华(000637) - 19.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茂化实华茂化实华(SZ:000637)2025-04-28 14:52

制度修订与生效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于2025年4月27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1] 管理负责人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5] 制度建设 - 制定接待和推广、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公开相关制度[6] 沟通机制 - 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6] 活动方式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10] 信息公布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1] 交流平台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处理信息[11] 调研限制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13] 投诉处理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并完善机制[13] 参会人员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6] 业绩说明会时间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24] 调研接待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调研要求 - 与调研方沟通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9] 调研记录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签字确认,有条件可录音录像[29] 事后核实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30] 信息发布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谨慎客观,不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24] 档案制度 - 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制度,保存不少于3年[26][27] 制度解释与施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