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科美诊断科美诊断(SH:688468)2025-04-28 14: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1,000,000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1,108,000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01,108,000股[6][12] 股权结构 -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08,000,008股,比例30.00%[12] -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7,999,998股,比例5.00%[12] - 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45,421,070股,比例12.62%[12] - 横琴君联致康投资企业持股41,617,066股,比例11.56%[12] - LOYAL CLASS LIMITED持股26,514,556股,比例7.37%[12] - 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2,710,535股,比例6.31%[12] - 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股22,710,535股,比例6.31%[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及比例限制[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追究违规责任或就子公司损失诉讼[27][28]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2][103]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105]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0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