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股份(301199) - 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迈赫股份迈赫股份(SZ:301199)2025-04-28 14:52

分红与股本变更 - 2024年度拟以133,3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元,派发现金股利13,334,000.00元[1] - 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86,676,000.00股[2] - 公司总股本由133,340,000.00股变更为186,676,000.00股,注册资本由133,340,000.00元变更为186,676,000.00元[2]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8,667.60万元,股份总数为18,667.60万股[3][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4] 股东权益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请求,应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回复并阐明理由[6]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7] - 监事会、董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董事相关规定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2]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3]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两日内披露有关情况,若董事辞任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履职[15]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6]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16]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担责,董事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担责[16]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不得表决和代理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18]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公告[19][20]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0] -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相关规则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 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