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1/3,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任职限制 - 近36个月受处罚、公开谴责等不得担任[9] - 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提名与连任 - 提名人需是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14] - 连任不得超6年[14] 履职规定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将被提请撤换[14]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1/2以上同意[17] 补选与工作时间 - 辞任致比例不足60日内补选[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资料保存 - 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25] 制度信息 - 共8页,2025年4月制定[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