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600137) - 浪莎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4]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股东大会审议[4] - 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变更合理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7][8]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0]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4]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股东大会审议[4] - 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变更合理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7][8]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