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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股份(6039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哈森股份哈森股份(SH:603958)2025-04-28 13:14

董事会秘书聘任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可连聘连任[4]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5]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5]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前5个交易日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交易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聘任[5][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事务[10][11] - 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11]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筹划或实施再融资、并购重组事务[12] - 提示董监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规时需警示并报告上交所[12]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受阻挠可直接报告上交所[12] 董事会秘书管理 - 候选人需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应定期参加上交所举办的后续培训[18] - 培训内容包括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主题[18] - 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可解聘[7] - 对公司负有诚信、勤勉、忠实义务,不得谋私利[15] - 违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16] - 信息披露资料问题致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证明无过错除外)[16] - 违反管理办法情节严重,上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等惩戒[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