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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00093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华西股份华西股份(SZ:000936)2025-04-28 13:02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6] - 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6] - 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6] 信息披露内容 -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6]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6]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7]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7]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7]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8]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10] 信息披露流程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在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未公开信息,公司及时披露[11] - 董事会秘书收到未公开信息后审核,确认应披露的组织起草公告文稿并披露[14]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 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6]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机构,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17]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17] 保密与其他规定 - 公司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9]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23]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6] - 董事会秘书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35] - 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4月)》于新制度执行时废止[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