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00125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声明与备案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事项变化需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需一个月内完成声明及承诺书签署备案[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签署声明及承诺书报证券交易所和董事会备案[5] 行为规范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等独立[4] -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等侵占公司资金资产[5] - 不得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7] - 不得通过非提案、表决权方式影响公司人事任免[8] - 不得通过共用银行账户等影响公司财务独立[9] - 不得以多种形式占用公司资金[10] 减持限制 - 三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大宗交易不得超2%[20] - 协议转让股份,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减持[20] - 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30%等情况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9] - 收盘价低于净资产或发行价时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9] 减持披露 - 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7]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8] 其他事项 - 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25] - 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并签书面协议[14] - 应保障中小股东提案权等权利[1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主体行为视同其行为[34] - 规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