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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301155)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力风电海力风电(SZ:301155)2025-04-28 12:30

内部控制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收总额100%[2] 制度建设 -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并明确职责权限[5] - 制定多项制度明确决策方法[5] - 制定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审议[6] 风险与沟通 - 建立有效风险评估过程应对各类风险[8] - 建立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保障运行[9] - 建立有效沟通渠道与内外及时沟通[9] 控制政策 - 建立交易授权、职务分离等控制政策程序[10] 重要性水平 - 依据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确定总体、执行、未更正错报重要性水平[14] 缺陷标准 - 明确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标准[14][17] 评价结果 - 报告期及基准日无重大、重要内控缺陷[19][20][21] - 基准日至发出日无影响内控评价结论因素[22] 外部评价 - 立信认为公司2024年底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23] - 保荐人认为公司内控有效,自评基本反映情况[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