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科技(3010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0] - 会计专业人士需符合相关专业条件[10] 提名与解除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23] 补选规定 - 特定情形导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17]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公司配合义务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并配合考察[28] - 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8] 履职保障与限制 - 受阻可报告,履职信息应披露[29] - 公司承担费用,可建责任保险制度[30][31] - 给予相适应津贴,不得取其他利益[31]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33] - 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33] - 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发布于2025年4月28日[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