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智科技(3013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众智科技众智科技(SZ:301361)2025-04-28 10:5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3] 股权登记与会议日期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股东会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类别股决议通过条件 - 发行类别股的,特定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股东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分红等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回购普通股决议条件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规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除外)[31] 公司不召开股东会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34] 违规处理措施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34]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不当,证监会责令改正,交易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可实施市场禁入[34] 章程相关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3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7]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