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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电气(688285) - 高铁电气:公司章程(2025年4月)
高铁电气高铁电气(SH:688285)2025-04-28 10:51

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经证监会同意注册,10月20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9410.00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628.9913万元,股份总数37,628.9913万股,每股面值1元[11][20] - 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持股95.21%,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持股4.79%,均于2018.3.18以净资产出资[23] 股份相关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有数量、时间及决策规定[28]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7]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7][3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事项[44][4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或总资产1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特定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59] 董事、监事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80] - 因贪污等犯罪或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担任董事[89] 财务与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等[14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1] - 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45] 其他 - 公司党委设书记及纪委,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188][189] -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并为员工建立多种保险和公积金制度[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