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6][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书面通知[10] 会议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有处理方式[13] 会议出席与委托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委托出席需书面委托[14][15] - 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董事不得相互委托[17] 会议方式与延期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18]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会议表决 -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22] - 提案通过一般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重大事项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4] - 董事回避时,会议和决议有相应规定[25] 分红审议 - 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上限[27]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2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0][31][37]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