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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6883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建龙微纳建龙微纳(SH:688357)2025-04-28 10:5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2]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战略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0] - 聘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独立董事补选与辞职 -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因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无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15] - 原提名人或董事会自辞职日起六十日内提名新候选人[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重大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需事前认可[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意见需全体同意[18]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独立董事会议 - 公司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20]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经全体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2] 公司支持措施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及时协助独立董事发表需公告内容[25] - 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和组织实地考察[2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其他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26]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办理可申请或报告[26]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