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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信邦智能信邦智能(SZ:301112)2025-04-28 10:2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有31250000股股份[2] - 已发行股份数为11026.6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 -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7]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可自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况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董监高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8]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31][32] 其他 - 《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5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