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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医学(300869) - 《内部审计制度》
康泰医学康泰医学(SZ:300869)2025-04-28 09:36

审计人员与报告 - 公司专职审计人员应不少于三人[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审计计划与报告时间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10] - 审计终结后10日内提出审计报告(初稿)送被审计单位核实签字确认[15] - 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报告(初稿)后5日内反馈意见,逾期视同无异议[15] 审计事项关注内容 - 审计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20]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21] - 审计对外担保事项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内容[22] - 审计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关联方名单、审批程序等内容[22] - 审计业绩快报关注会计准则遵守、会计政策等内容[24] 内部控制与鉴证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27]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保荐人核查[27] 人员管理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考核[30] - 对审计工作成绩显著和揭发检举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30] - 审计人员违规由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责令纠正并追究责任[30] 违规处罚 - 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资料等行为被责令改正[39] - 被审计单位造成严重后果对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3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3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5] - 该制度为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的制度[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