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智信精密: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
智信精密智信精密(SZ:301512)2024-11-06 13:14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333.34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3333400元,股份总数53333400股,均为普通股[7][15] - 发起人李晓华持股1643.2万股,比例41.0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640万股,比例16.00%等[16] 股份交易与股东权益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33]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撤销权,需在决议作出60日内行使[35]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0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3]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3][144]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1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56]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60]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66]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大会决议[17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6][177][178]